据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2月6日消息,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《河口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(2023年02月001)》。本期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,涉及河口区孤岛荣华蔬菜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。
序号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案件名称 | 主要违法事实 | 处罚种类 | 处罚依据 |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|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(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) | 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姓名 | 处罚结果 | 处罚决定日期 |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| 救济渠道 | 处罚机关 |
1 | 东河市监处罚〔2023〕25号 | 河口区孤岛荣华蔬菜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|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| 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
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(一)项 |
李荣华 | ******** | 1、没收违法所得281.6元; 3、罚款人民币2000元。
| 2023.2.1 | 自动履行 2023.2.1 | 60日内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|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