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兰溪市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
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
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印发<浙江省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,经研究,现对今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情况予以公示如下:
序号
县(市、区)
乡镇
行政村
是否完成农村环境整治
1
兰溪市
游埠镇
东山项村
是
2
兰溪市
灵洞乡
洞源村
是
3
兰溪市
马涧镇
马坞村
是
一、在公示期限内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是姓名。
二、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三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(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)
四、联系部门及方式:直属中队;联系电话0579-88887653。
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
2023年11月17日